本报讯(记者 欧媚)近日,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明确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教学时间7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考核成绩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大纲》规定,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内容含必训内容和选训内容。其中,基本军事知识共24课时,必训12课时、选训12课时;基本军事技能共88课时,必训44课时、选训44课时。

  在教学科目安排上,《大纲》规定,基本军事知识包含人民军队、现代国防、军兵种知识、现地教学,基本军事技能包含队列动作、轻武器射击、投弹、战术动作、格斗基础与军事体育、卫生与救护、识图用图。

  鼓励学校积极开设有关军事知识、军事技能训练教学方面的校本课程,拓宽军事训练教学内容。

  在教学队伍配备上,基本军事知识授课教师由学校采取专兼职办法配备,基本军事技能组训教官由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骨干出任,学校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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