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表示,学校体育必须做到教会、勤练和常赛,将来体育课也必须要和文化课一样布置作业。

同时教育部也对大家十分关注的“体育课留作业” “体育不达标不能毕业” “游泳纳入义务教育必修课”等问题作出了答复。

体育课留作业

这两天大家都在热议关于体育课留作业这个问题,白岩松在《新闻1+1》中就这些热点与王登峰司长进行对话。

王登峰司长: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说法。刚才在片子里也看到了教育部推出的学生健康促进行动,我们提出了中小学生每天的体育活动时间应该是两个小时,这里面其实就是校内一小时,校外一小时。所以从留体育作业来讲,最直接的一个内容就是我们的孩子在校外放学回家以后,应该有一定的时间去从事户外的体育活动、体育锻炼。实际上,还有另外一层含义,从体育教育的改革来讲,过去其实体育课并不注重要教会孩子什么样的运动技能,就是简单的身体运动保持健康。但从教育改革的角度来讲,我们的学校体育应该教会学生健康知识,教会学生基本的运动技能,还要教会他们专项的运动技能。这些内容在课堂上教过之后,需要有课后的练习,才能够让他把这些知识和技能真正熟练。

体育课的这个作业怎么验收,怎么交呢?

王登峰司长:首先最直接就是下次上体育课的时候,我们上次教的内容大家再展示一下,这其实就可以看到你是不是课后练过。另外,老师们会有很多的办法,比如说让家长拍个照片或者拍个视频,或者学生自己拍个视频,这其实都是可以作为交作业的一种方式。

此外,在教育部官网中,也对提案建议办理的几个问题进行了答复:

提案:游泳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必修课

教育部答复:

游泳运动是深受大众喜爱的健身运动,掌握游泳技能对于预防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人身生命安全具有至关重要作用。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会同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相关部门,采取有关举措,有序开展游泳技能普及工作。

一是纳入学科课程普及内容。教育部将包涵普及游泳技能在内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科课程标准中,鼓励结合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3—4年级学生学习掌握“游泳安全知识”,初中阶段学生学会“溺水的应急处理”;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要求3—4年级学生“基本掌握体育活动中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知识,消除体育活动中安全隐患的方法等知识”。基础教育阶段的《品德与生活》《科学》《生物》等课程标准中也结合学科特点,纳入了游泳相关知识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内容。此外,据不完全统计,上海、杭州、温州、福州、广州、深圳、江门、南宁、苏州、南通、无锡等城市,已将游泳纳入当地体育中考必考或选考项目。

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游泳字〔2011〕162号),在项目设置采用达时项目和达距项目两种,在义务教育阶段分设五个等级标准。包括一级(金海豚)、二级(银海豚)、三级(粉海豚)、四级(绿海豚)、五级(蓝海豚)。此外,2017年,教育部会同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制定出台《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组建全国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研制组,编制出版了《青少年游泳运动技能等级标准与测试办法》,目前也在部分省市推广运用。

二是推动游泳场馆建设。据国家体育总局数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国游泳场所有约15000个,游泳池馆建设分布差异较大,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富裕的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经济落后地区的游泳池馆较少。为解决这一难题,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游泳协会在18个省(区、市)开展了拼装式游泳池设备进社区(乡镇)、进学校的惠民示范项目,部分解决了示范地区群众游泳困难的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和示范地区群众的欢迎。此外,抓好《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积极推动各类体育场馆,特别是游泳场馆向学生开放。同时,国家已建立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小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游泳技能教育,所需经费可通过学校的单位预算执行。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市场化方式推进中小学游泳教育工作。

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指导各地在保证存量、发展增量、提升质量等方面下功夫,统筹整合资源,多措并举配齐配好体育教师队伍。鼓励退役运动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体育教师,全面提升兼职教师的能力和素质水平。此外,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自2006年开始推行,截至2019年底,95857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会同国家体育总局持续面向国家级、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骨干教师开展游泳专项培训,进一步夯实教师教学能力。

四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近年来,教育部多次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学生群体年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2020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集中组织暑期“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并将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将纳入2020年度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此外,部分省(区、市)相继制订了普及中小学生游泳知识技能教育相关政策,并列入政府资金支持计划,由地方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推进实施。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行动计划》,明确大力推动普及学生游泳教育工作,要求从2020年开始,各地从四年级开始开展游泳教育教学。海南省自2017年出台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后,以布置暑假作业为契机,在全省各市县推动游泳课普及。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会同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聚焦青少年游泳技能培养所需的师资、场馆、资金、教程等,持续开展工作。此外,将进一步整合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力量,构建包涵游泳知识技能和防溺水在内的公共安全教育长效机制,促进在校学生生存技能的不断提高。

提案:中小学体育不达标不能毕业

教育部答复:已试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考体育

针对《关于中小学学生体育不达标不能毕业的提案》,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412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提到,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健全国家监测制度。除体育免修学生外,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开齐开足体育课,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科学安排体育课运动负荷,开展好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

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教育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一是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教基〔2018〕26号),指导和督促各地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注重将用眼常识、视力保护等纳入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要求学校科学规范指导学生使用信息技术产品,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具备护眼功能,控制在线时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二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学生近视和健康影响因素专项监测,指导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推动各地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确保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发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为科学规范预防和矫正近视提供技术标准。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近视防治科研成果与技术应用。研制《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推动组织编制视力保护相关国家标准。

三是体育总局指导和推动全国各地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包括儿童青少年在内的社会各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要求各地在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时考虑儿童青少年使用需求。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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